安徽消息 據新京報報道,安徽退休檢察官孟憲君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自己“辦錯案”。昨天上午,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位檢察官辦的、距今已9年的經濟糾紛案件。受各界關註的是,檢察官舉報自己,是因為辦案期間所做決定都非自己本意,而是“依領導意見作出”。
  孟憲君是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檢察院退休檢察官。據其介紹,2005年,他被單位指派審理一起經濟案件。作為該案公訴人,在弄清楚案件來龍去脈後,他認為,案件當事人高尚不存在違法行為,不符合起訴條件。但因為“領導要求”,案件被起訴到法院,一審結果是高尚無罪。
  孟憲君稱,因為“有關領導”干預,他被迫執行檢察院的抗訴決定。最終二審判決當事人“挪用資金罪”成立,高尚獲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五年。
  二審結束後,因不服判決,高尚走上了漫長的申訴道路,要求案件重審,但是相關申請均被駁回。
  案件轉機出現在2013年11月,負責此案公訴工作的淮北市相山區檢察院檢察官孟憲君趕到北京,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自己“辦錯案”,稱2005年至2006年負責高尚案期間,當時的起訴意見及在一審法院判處高尚無罪後的抗訴行為,都非自己本意,而是“依領導意見作出”。
  說到時隔8年舉報自己的做法,孟憲君說,這個案子讓他良心不安,當後來得知高尚走法律程序遇到層層障礙,他決定用舉報自己的方式來試試。再者,他也已經退休,沒什麼顧慮了。
  而後媒體廣泛報道,2013年11月底,安徽省檢察院向外界回應該案,表示將迅速核查相關事實,公正辦理。今年4月8日,安徽省高級法院下達了再審決定書。
  昨日庭審現場展開了近5個小時的辯論。法院並未當庭宣判。
  (原標題:退休檢察官舉報自己辦錯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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