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省提高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
  由2000元/年提至2510元/年 一季度供養資金將提前發放
  每日甘肅網-蘭州晨報訊(記者田玥、實習生徐恆山)1月7日,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,該廳決定對全省農村五保供養工作開展一次專項整治活動,將深入鄉鎮、村組和供養機構進行排查,發現問題立即整改。同時,省政府已確定從今年1月起,將全省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由2000元/年提高到2510元/年,市、縣兩級配套不低於600元/年,並提前發放今年第一季度供養資金,確保春節期間五保對象基本生活不發生問題。
  據瞭解,去年11月網絡上報道了河南省息縣農村五保工作存在“指標化”、“死一個頂一個”等問題,息縣五保事件很快成為社會聚焦熱點。經民政部實地調查瞭解,媒體報道的兩名五保對象墊付喪葬費和個別村幹部私自收費、弄虛作假的違規行為屬實。根據民政部要求,省民政廳決定對全省農村五保供養工作開展一次專項整治活動,將組織人員深入鄉鎮、村組和供養機構,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保障範圍,進行篩查,掌握應保盡保情況;調查瞭解供養對象實際生活水平,掌握按標施保情況;全面檢查操作管理,掌握政策落實情況。針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,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,限期予以改正。對應保未保和未按標施保的,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對象全部納入供養範圍,確保其實際生活水平不低於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;對在政策執行中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的,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,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。
  同時,落實供養資金,省財政廳、省民政廳已提前下達了2014年農村五保補助資金預算指標,各地要按照省政府2013年第23次常務會議確定的“將全省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由2000元/年提高到2510元/年,市、縣兩級配套不低於600元/年,從2014年1月起實施”的要求,提前發放今年第一季度供養資金,確保春節期間五保對象基本生活不發生問題。  (原標題:甘肅提高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 2510元/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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